红星资本局2月7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9单位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
一是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方面,提出鼓励海外研发合作、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加强海外维修等售后能力建设、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等5条措施。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里提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海外营销售后服务网点和维修备件中心。
二是在健全国际物流体系方面,提出优化运输管理、加强运输保障与服务等2条措施。
这里提出,鼓励航运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同整合在海外市场的仓储、物流资源,加强相关设施共享,多措并举缓解出口车辆在“最后一公里”滞压问题。支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港口提升滚装专业化泊位通过能力,鼓励航运企业增加新能源汽车滚装船班次和开辟新航线,
三是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提出优化信贷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便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4条措施。
提出鼓励银行机构开展面向新能源汽车产业上下游的境内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承保。
四是在优化贸易促进活动方面,提出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商务活动、强化公共平台支撑等2条措施。
提出鼓励会展企业赴境外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展会,有关地方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自办展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行业组织在重点海外市场举办品牌推介,支持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品牌。
五是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方面,提出推动标准国际化和合格评定互认、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完善进出口管理政策等3条措施。
六是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方面,提出充分发挥多双边机制作用、积极妥善应对国外贸易限制措施等2条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编辑 肖子琦